**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面试如何准备?
1.一般问你的学历、工作经验、在当地工作多久、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社会人际关系如何、为什么又来面试这份工作,对这份工作你有什么认识等等问题的。
2.面试通过后还要考试的,通过平安公司的考试合格才可以,你如果是面试业务员的话,公司会对你进行培训,考试取得《代理人资格证》才可以上岗的。
**人的面试.
search=%E9%9D%A2%E8%AF%95&restype=4&suffix=&sortby=3&page=1&id=14其实还是淘不过一些通用的问题不要紧张放松心态就好了下面是一些经典问题和回答思路:面试技巧经典面试问题回答思路面试过程中,面试官会向应聘者发问,而应聘者的回答将成为面试官考虑是否接受他的重要依据。
对应聘者而言,了解这些问题背后的猫腻至关重要。
本文对面试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整理,并给出相应的回答思路和参考答案。
读者无需过分关注分析的细节,关键是要从这些分析中悟出面试的规律及回答问题的思维方式,达到活学活用。
去**财产保险大连森茂大厦10楼那个破日企面试,日企面试问题居然...
大学时学了小语种日语,无奈毕业后我也去应聘日企,本以为待遇会很好,结果换了一个又一个都一样,总结就是日企很累,很锻炼人。
但他们真的瞧不起**人,你说的**财产保险我以前在那里工作过,确实挺受不了他们的,没去是正确的选择!我现在也自己做生意了,日企,不去也罢!!
明天我去面试平安保险,要写一份自我介绍我叫钱绪玲出生于1
基本上这是中方中介巧立名目的收费方式。
与日方无关,即使日方知道,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人只会欺负**人而已。
如果你自己的日语不错的话(或有人在**),可以自己找正派的语言学校,不用透过中介。
再则顺便锻炼你自己的执行能力。
何乐而不为? 据我知道,除了大学院(硕士)要看大学成绩单(以及教授推荐函),要面试之外,读个语言学校要啥面试?小心小心个还是小心。
平安保险入职体检后没有消息去平安保险应聘内勤,面试过关,七月四...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